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大众创业背景下的新创新,是指个体经营和个体经营的小型企业,包括无报酬的家庭雇工。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对创造大量自主创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设立这类企业还需要满足几个法定条件,即从事国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是什么?
1.存在明显的“脆弱性”。
绝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在风险成本和信用成本方面,小微利企业贷款比中小企业较高,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介入此类业务。
2.外部生活环境面临困难和压力。
受市容整治干扰、经营场所频繁变更、租赁成本上升、行业管理法规限制等因素,以及大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管理能力弱,以及管理分散、资金短缺、场地缺乏等因素影响,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空间受到较大制约。
3.缺乏政府支持和社区服务。
小型和低利润企业与政府之间缺乏定期接触和沟通。唯一的联系是税务或注册。即使有自办协会等组织,大多数个体工商户由于组织不力,也很难得到自己需要的服务。小型和低利润企业与社区联系松散,难以从当地社区获得服务。
4.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
小微利企业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申请过社会保险,即使申请了,也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成为小微利企业从业人员的一大烦恼。
应当如何发展小型微利企业?
1.制定小型微利企业就业扶持政策。
要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就要制定小型微利企业就业扶持政策,如按从业人数给予小型微利企业经营者税收优惠等。
2.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金融支持。
鼓励和支持私人担保中介机构或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向小型和低利润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或小额贷款担保。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拓展小微利企业融资渠道的措施和优惠政策,支持小微利企业融资贷款试点工作。
3.加大政府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建立小型微利企业设立和经营指导服务体系,建立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创业培训、法律咨询、市场咨询的综合服务机构和部门;
二是辅以贴息贷款、减税等资金支持小微利企业的机构和项目;
三是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经营许可范围,降低小型微利企业准入门槛,在城市商业区和市场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特许经营场所。
4.加强社会保障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帮扶。
将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员纳入社保体系,推广简单、可操作、选择面广、进入门槛低的社保品种,可以从征收的税收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社保费用,让小微利企业的员工享受社保的权利。
5.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社区服务。
要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立足社区服务,通过社区成立类似小型微利企业民间协会的互助组织,将创办小型微利企业与困难群体就业相结合,加强业务信息交流和资金互助关系,有条件的社区还应为小型和低利润企业提供商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