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或将入刑(高空抛物监控)
4月23日,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广西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详见南宁晚报4月24日05版报道)。
(相关资料图)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上空的痛”,一个小小的鸡蛋,从18楼抛下,就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今年以来,南宁此类事件时有发生。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小区发现,绝大部分小区都张贴有禁止高空抛物等警示标语,可高空抛物现象依然较为普遍,投诉的声音越来越多。而高空抛物存在防范难、取证难、追责难等问题,成为各小区物业头疼的难题。
今年以来南宁频发高空抛物事件
今年以来,南宁多个小区频频接到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1月中旬,开泰路凤岭南苑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个装满垃圾的垃圾袋从天而降,将一辆车的车顶砸出了两个手掌大的坑。事后,小区物业人员和车主从丢下来的垃圾中寻找蛛丝马迹,从撕下的日历和小区里一家超市的购物小票排查到了可疑肇事者。
位于西宁路的同人学府大道小区,从3月8日开始连续一个星期,有人深夜将蚝油瓶、啤酒瓶等玻璃瓶从高处砸向6号楼单元门的通道,大量碎片溅到几米开外,所幸无人受伤。事发后,业主们每次进出单元门都提心吊胆,辖区西湖派出所已介入调查。3月初,龙腾路金满花园小区一名家住7楼的男业主从家里扔下一个玻璃酒瓶,砸裂了业主陆先生爱车的挡风玻璃。据了解,这名男业主从2019年开始就经常从楼上往下扔杂物,每次都由物业工作人员清理。
3月16日,在青山路秀山花园小区,一男子从三楼业主家的阳台探头张望,见楼下无人,便将大件家具抛到楼下,现场发出巨大撞击声。随后,该男子再次高空抛物。事后,小区保安找到涉事业主。该业主称确有其事,因为没有电梯,不想走楼梯,便让人将家具扔下楼。2020年2月6日晚上10时许,青秀区中柬路某小区8栋高层,被告人王某某为发泄情绪,多次向楼下抛掷衣柜门板、藤椅等物品,掉落于该栋楼前广场及人行道,响声震天,所幸未伤及无辜。今年4月23日,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高空抛物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小区张贴相关提醒但仍有较多投诉
高空抛物事件频发,有没有办法防范,如何防范?记者走访南宁多个小区发现,为预防高空抛物,大多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会在小区公共宣传栏、电梯走廊、电梯里等地张贴警示标语和法律科普,也会在业主群里做出提醒。
虽然电梯走廊、公告栏长期张贴有关于高空抛物的相关警示标语,但因为近期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仍然比较多,5月1日,荣和·山水绿城物业服务中心又在该小区四期10栋的电梯里继续张贴宣传标语,提醒业主加强安全意识。秀厢大道保利·爱琴海小区物业除了在电梯过道等地贴上相关告示,还建议家里有孩子的业主装上纱窗。
虽然小区里都张贴了相关提醒,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受访的大部分业主表示都遇到过“被高空抛物”的经历。在翡翠园小区,有业主反映,有人从楼上抛下剩菜剩饭,楼下居民苦不堪言,虽然多次投诉,但一直未查出始作俑者。
明秀东路荣和·山水绿城小区四期10栋多名业主反映,楼上多次有人向楼下抛掷烟头、纸巾、玩具等垃圾。有一次,玩具掉到一楼,差点砸中正在玩耍的儿童。该小区多位业主表示,像这样的事件在小区并不少见,几乎每栋楼都发生过,尤其是靠近临街商铺位置,不时有人从高楼抛物。
在秀厢大道保利·爱琴海小区,11栋业主凌先生告诉记者,之前二楼的住户反映阳台上的垃圾多,甚至有业主丢下玩具或者拐杖,安全隐患较大。于是,业主们要求物业装监控视频。之后,物业将小区收到的广告收益作为经费,购买摄像头监控高空抛物行为。
建议安装监控设备震慑高空抛物行为
高空抛物令人深恶痛绝,如何才能有效震慑并防范这种违法行为?
裕丰英伦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建华介绍,目前他们尽量多地在电梯里、公共走廊张贴宣传单,在业主群宣传科普,邻里之间也多监督,但高空抛物还是屡禁不止。“我们希望能装上监控,这也是目前比较有效的手段,实际效果和震慑作用也好很多。小区16栋楼一楼的几户业主自己安装了三四个朝楼顶方向的摄像头,但还不够。”
杨建华表示,去年,该小区将公共区域的100多个监控修复了,但只能监控到公共区域,不能专门监控高空抛物。为防止意外的发生,业委会下一步工作是利用小区的公共收益购买摄像头,在小区里多安装一些。
保利·凤翔花园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刘先生表示,他们小区主要依靠安装高清摄像头来对高空抛物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效果明显。去年小区用专项维修基金购买了20多部高清摄像头,安装在16个单元楼。摄像头可以拍摄到各个角度,基本达到全覆盖,目前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少了很多。
社会学专家谢金甫认为,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关于高空抛物责任的追究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属于亡羊补牢,无法进行预防。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高空抛物者是谁,其他有可能抛物的业主也要平均承担责任,这样会相应地助长高空抛物者的不法行为。因为有十几户或者几十户业主帮肇事者分担责任,违法成本太低。光从法规层面去解决高空抛物的问题不够,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监控。比如,目前预防高空抛物方面最有效的手段是安装监控设施,这样能够较好地取证。
谢金甫建议,应该从社会道德方面宣传高空抛物是一种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宣传可能要承担的后果;同时,宣传相应的监督设施,比如小区里装有监控,只要高空抛物就会被记录在案,那么就会产生威慑力。建议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以引导小区安装监控设施。因为涉及公共安全,公安机关的天网系统可以扩大范围,不仅监控路面,还可以监控楼面,从而对高空抛物者产生强有力的威慑力。
■法规链接
高空抛物违法已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仕通解读称,这意味着,就算高空抛物没有伤到他人,也同样是违法的,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归纳
公认的几种最危险的高空抛弃物
●烟头:未灭的烟头落入地面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广州也发生过类似原因引起的火灾。
●菜刀(其他铁器):大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争执、打斗中。刀具下坠,如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
●啤酒瓶(其他玻璃瓶):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花盆:台风到来、小孩玩闹导致花盆坠落,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砖石:装修后石材堆放在阳台或窗台上,遭遇台风或者小孩玩闹互扔坠落,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晾衣竿: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记者韦薇/文 宋延康/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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