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理论(合作学习的定义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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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斌,深圳福田教育科学研究所
目前,合作学习的概念还没有固定的解释。世界各地研究合作学习的代表大都提出了定义。作者将其整理如下:
美国合作学习的主要创始人戴维·约翰逊和罗杰·t·约翰逊(以下简称约翰逊兄弟)认为,“合作学习是在教学中运用小团体,让学生共同努力,更大程度地促进自己和他人的学习。"
合作学习的主要代表之一,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罗伯特·斯拉文教授认为:“合作学习是一种课堂教学技术,它指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从事学习活动,并根据他们整个小组的成绩获得奖励或认可。”
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合作学习的重要代表莎兰博士(s .)对合作学习的定义是:“合作学习是组织和促进课堂教学的一系列方法的总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合作是所有这些方法的基本特征。在课堂上,同伴之间的合作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小组活动来实现的,小组通常由3-5人组成。小组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单位,学生通过同龄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学习,也通过个人研究学习。”
美国肯塔基大学教授、“合作掌握学习”理论的主要代表Guskey (T.R .),对合作学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本质上讲,合作学习是一种教学形式,要求学生在2-6人组成的异质小组 *** 同从事学习活动,共同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在每个小组中,学生通常从事各种需要合作和互助的学习活动。”
美国当代合作教育研究著名专家、国际合作教育研究协会(IASCE)主席尼尔·戴维森(Neil Davidson,n .)将合作学习表述为一种积极的相互依赖(一种起伏感)、个人责任(每个人都对学习做出贡献)、人际交往技能(沟通、信任、领导、决策和冲突解决)、面对面的互动促进、过程。
加拿大著名教育心理学家文泽(m .)认为:“合作学习是教师随机或系统地将学生分配到异质的小组或团体中完成指定任务的一种教学方法。”
英国著名教育家莱特(Light,P.H .)和合作学习的另一个重要代表、以色列著名教育家梅瓦雷克(Mevarech,Z.R .),根据斯拉文的定义提出了他们对合作学习的定义:“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学习以达到共同目标的学习环境”。一般来说,合作学习的概念主要涉及以下主要内容:
1.以学习小组为基本形式。
合作学习的特点是在学习小组中进行学习,小组的构建一般遵循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
2.动态互动与合作
合作在外在表现和内在思维上都是动态的。团队成员个体处于思维和行为的动态状态,他们也通过互动在合作中保持动态形式。
3.面向目标
合作学习任务一般都有明确的目标,以目标为导向,所有团队成员都朝着目标努力。
4.以团体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
与个体独立学习不同,合作学习通常是以群体即合作小组的整体成绩为基础的,这就要求在群体内部形成合作。群体成员尽更大努力以更佳方式实现合作目标,而群体之间是竞争关系。因此,合作学习可以将合作与竞争结合起来,高效的合作学习可以在合作与竞争之间取得平衡。
约翰逊、斯拉文和卡根三位合作学习专家从不同角度总结了合作学习的基本要素。
约翰逊兄弟认为,合作学习应该包括:积极的相互依赖、个人问责制、面对面的主动互动、人际和小团体技能以及团体处理。
斯拉文教授总结的合作学习的要素是:小组目标、个人责任和平等的成功机会。
卡根对合作学习基本要素的归纳也略有不同。他提出:积极的相互依赖,个体的问责,公平的参与(情商优优资源网,相互参与),同时互动。
关键词: 合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