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辉丰股份(002496.SZ)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在对公司2022年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深交所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2年,辉丰股份营业收入为2.68亿元,较上年下降75.58%。其中,农药及中间体业务收入1.10亿元,较上年下降84.48%,毛利率较上年增加11.1个百分点;油品、大宗化学品仓储运输及贸易业务收入1.15亿元,较上年下降59.19%,毛利率较上年增加19.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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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结合市场需求变化、辉丰股份基本面变化,说明前述两类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并量化说明两类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的原因,毛利率变化与同行业公司是否一致。(2)辉丰股份贸易类业务开展情况,2022年确认收入金额,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交货模式、交易金额、业务发生时间、信用账期、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等,并说明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依据。
2. 2022年,辉丰股份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4亿元,连续5年大额亏损。2022年,辉丰股份研发人员仅8名,较上年减少73%,研发投入金额仅291.34万元,较上年下降93.58%。
针对以上情况,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结合辉丰股份主要产品市场竞争情况、自身产品品类护城河情况、历史经营状况等,具体说明2022年大额亏损的原因,后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问题。(2)辉丰股份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研发投入的对比,并说明在研发欠缺的情况下,未来如何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化解自身经营风险。
3. 2022年末,辉丰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4亿元,其中账龄为2至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11亿元、1.34亿元;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0.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31%。
针对以上情况,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辉丰股份《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2020年末对广西黄河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04亿元,合同约定应于2020年4月付款。天眼查显示,广西黄河能源2021年3月即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2021年12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2年末,广西黄河能源仍未付款。请说明该笔交易的发生背景、辉丰股份在与其发生交易时是否审慎关注客户支付能力,账款逾期后采取的具体追索措施,截至目前的付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仅64.28%是否充分。(2)除前述客户及前期已被证监会、证监局查实的虚构交易所涉客户外,辉丰股份其他主要应收账款欠款方的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约定的付款时间、截至目前的收款情况等。(3)辉丰股份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包括预付对象名称、交易内容、预付金额、预付比例、合同约定的交货周期、截至目前的交货情况,在并说明在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下,预付账款增加较多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预付账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4. 2022年,辉丰股份发生管理费用1.52亿元,其中管理人员薪酬约0.4亿元;销售费用0.36亿元,其中销售人员薪酬与上年基本持平。
针对以上情况,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结合辉丰股份管理人员数量、平均薪酬水平,说明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高的原因,费用归集是否准确。(2)结合辉丰股份销售人员数量变化、平均薪酬水平及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说明销售人员薪酬与上年基本持平的原因,以及整体销售费用较上年仅下降19.09%的原因。
5. 辉丰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包括公司与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因原收购协议及草铵膦项目权属纠纷,导致公司对子公司失控,以及处置安道麦的收益无法确认事项。
针对以上情况,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截至目前辉丰股份对草铵膦生产线改造的详细进展、投入金额,后续还需实施改造的事项,辉丰股份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分歧点,为消除分歧采取的具体措施。(2)为消除前述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辉丰股份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此外 ,深交所强调,辉丰股份就上述问题须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综合整理: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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